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被告拒不认账
发布日期:2024-11-28 17:26 点击次数:8311月28日,王浩文等东说念主拐卖儿童案在南充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二审开庭。中午12时独揽,庭审规定,法庭未当庭宣判。
被拐儿童家长雷武泽走出法庭,形式显得无奈。他默示,在庭审中,王浩文仍不承认拐卖女儿川川。在波及川川的第1至8起案件中,王浩文已经拒不认账,只承认了其他3起拐卖儿童的案子。
雷武泽提到,王浩文在庭审中的精神景况变化彰着。当他莫得辩说时,显得落花流水,但为我方辩说时,头脑出奇明晰。举例,王浩文对拐卖川川的书面公约提倡了异议,质疑为何能认定公约上的“王维”即是他本东说念主,尽管他曾在外使用过这个名字。
对于补偿诉求,雷武泽默示,王浩文宣称我方并未参与拐卖川川,因此拆开补偿。
此前,南充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浩文因“以出卖为倡导,偷盗婴幼儿”,拐卖1至6岁的幼儿多达11东说念主,判正法刑,褫夺政事职权终生,并处充公个东说念主沿途财产。王浩文等三名被告就一审判决着力提倡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