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 北京市嘉源讼师事务所对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的法律主张书实践撮要
发布日期:2024-11-28 21:50 点击次数:159(原标题:北京市嘉源讼师事务所对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的法律主张书)
北京市嘉源讼师事务所对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的法律主张书
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并于2024年10月31日发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的示知》。本次鼓舞大会的召集东说念主为公司董事会。
2、本次鼓舞大会遴荐现场表决与蚁合投票连结结的样子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13点30分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举行,蚁合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15:00。
3、出席本次鼓舞大会的鼓舞、鼓舞代表以及通过蚁合投票的鼓舞合计3,276名,代表股份1,951,893,655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70.8311%。
4、本次鼓舞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对于中航沈飞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拨有忖度打算的议案》 表决后果:答应1.951,176,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632%;反对495.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254%;弃权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114%。 (2)《对于中航沈飞变更司帐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后果:答应1,951,071,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578%;反对411,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210%;弃权410,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212%。
综上,本所以为,公司本次鼓舞大会的召集、召开治安,召集东说念主和出席会议东说念主员的履历及表决治安相宜《公司法》《鼓舞大会法律阐述》等法律法例和《公司法则》的法则,表决后果正当灵验。